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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达州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验收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4-12-03 点击:693
 

达州市电化教育馆

关于2014年度达州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

示范学校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区、市、县电化教育馆:

根据达州市教育局2014年电化教育工作要点,我馆定拟于20141117-25今年申报达州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

达州市通川区第四小学、达州市达川区渡市初级中学、万源市草坝中学、宣汉县天生镇学校、开江县新宁镇第一小学、大竹县东柳初级中学、渠县中滩乡中心学校。

二、评估验收内容

依据《达州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标准(2012年修订)》,主要对学校近三年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 校园网络、班级终端和专用教室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 教学资源、校园网站建设。

3. 组织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

4.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管理和学校管理信息化工作。

5. 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

6. 育信息化工作成效及社会影响。

三、评估验收方

由市、区(市、县)电化教育馆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评估验收专家组,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进行评估验收

1. 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汇报。

2. 查阅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电子和网上资料)。

3. 现场查看设备设施。

4. 观摩教学活动。

5. 组织教师座谈。

6. 家组汇集个人意见,综合评议形成集体意见,填写评估表并签名。

7. 家组与学校交换意见。

四、评估验收时间安排

组别

申报学校

验收时间

第一组

宣汉县天生镇学校

20141117

开江县新宁镇第一小学

20141118

第二组

大竹县东柳初级中学

20141119

渠县中滩乡中心学校

20141120

第三组

达州市通川区第四小学

20141121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初级中学

20141124

万源市草坝中学

20141125

五、验收工作纪律要求

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少陪同,不安排迎送,会议室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

2. 坚持评估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发扬民主,评估意见必须由专家组集体综合评议后确定。

3. 厉行勤俭节约,遵守廉洁规定,严禁收受礼金礼品,食宿费用严格执行标准,不准转嫁给基层。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确保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达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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