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 学易云合作学校门户网站 >> 学校公告

万源市草坝中学校请假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4-12-03 点击:698

 

草中发〔201424

 

万源市草坝中学校

请假制度

各科室,各年级

根据劳社部发〔20083号、根据川人工〔199438号、川教〔2007119号、万人发〔200499号、万教人〔2006103号、万教发〔200920号、万教发〔201131号等文件规定,为便于学校加强教职工请假管理,特制定草坝中学请假制度,经草坝中学20146 23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一、请假时限

(一)病假。审批病假期限一次最多只能1个月(含周末和节假日),1个月满后根据病情如还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再履行请假手续。

(二)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以结婚当日前后各两天连批5天,周末和节假日连算),双方不在一地居住的,若去另一方,另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控制在2天以内)。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20天,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一般不批晚婚假(学校给予每天30元加班补助),如确需请晚婚假的,结婚时间只能安排在节假日或者寒暑假。

(三)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含临产前15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增加30天。实行纯母乳喂养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一般只批5天护理假,其余不足天数每天补助教师30元加班费(由教师本人在假后书面报校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导处备案)。产假期间的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连续计算。

(四)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控制在2天以内)。周末、节假日连续计算。

享受路程假的外地教职工特指达州市以外的教师。

二、请假程序

(一)请事假3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4天及以上报教育局审批;请其它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7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8天及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凡报教育局审批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书面手写,学校签注明确意见后由请假者本人报教育局政工股审批,审批后的请假条批复报学校办公室存档。

(二)请病假7天及以下者,必须附乡、镇及以上医院处方单和收费票据。8天及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必须附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病情检查结果报告单、检查诊断收费发票、入院手续等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审批。续假的必须同时提供入院证明和住院的医药发票或医院出具的住院科室、床号、病历档案号证明等,不需住院的凭复查证明及用药发票等。凡请病假者不能提供相关手续和住院发票等,学校将按照旷工或事假处理。

(三)请产假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示的出院证明书,多胞胎生育证明、爱婴医院出具的女职工纯母乳喂养证明。请产假者总时间超过规定的天数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凡在预产期前请假的一般不予批准,确需请假的如果不能提供住院等相关发票依据的一律按照病假处理。预产期前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工资待遇由学校后勤处按照相关规定调低到原工资的90%,并报相关部门。

(四)特岗教师病事假5天以内由学校审批,510天由县教育局审批,10天以上由达州市教育局审批。

(五)需要请假的教职工,先向校长请假,若校长不在,再向常务副校长请假。经同意后,自行安排好代课代班的情况,再到行政办公室拿统一印制的假条,填写好后交教导处签字。(教导处签字的目的是让教导处知情,便于查课,扣减请假教师工作量,并统计代课代班的情况。)再交校长同意签字,然后交办公室(公示,登记,存档)。

行政人员出公差实行报告请假制度,无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后的考核处理

(一)请假教师的绩效考核按学校讨论通过的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二)经济处理(从本人绩效工资中直接扣除)

1、法定假日内的婚假、产假、丧假不扣钱,但因没有上班在绩效考核中不得全勤奖。法定假日外的婚假、产假、丧假另行按病事假或旷工算。法定的婚假、产假、丧假的代班代课由学校教导处和年级主任负责安排,并按照该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计发代课经费或者绩效考核中的工作量。

有上级文件、电话通知或学校安排的出差,开会,学习视为正常上班,但相关人员必须自行调课,回校后补上,不得产生新增工作量和代课补助(长时间培训除外)。而教师自己参加函授、自考、培训等有正式文件或通知的,仍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算),自行协调代班代课并报办公室备案,自行支付代班代课教师代课工资(每节10元),学校不再做缺勤处理,但在绩效考核中不算全勤。

2、旷工一节课(包括自习)扣3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旷工3天后停发工资,超过15天还未返校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3、会议病假扣2元,迟到扣2元,事假扣5元,旷会扣30元。

4、病假处理。

七天以内病假未住院治疗但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医院发票的,履行请假手续,自行协调代班代课并报办公室备案,自行调课或者请代班代课教师(代课工资每节10元),没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院发票的按照事假处理。

七天以上至一个月的病假要求必须住院治疗,并提供相关住院手续证明和发票,每天扣10元;不住院治疗的但能提供相关治疗手续证明和发票的,每天扣20元;不能提供相关治疗手续证明和发票的按事假处理,每天扣40元。

一个月以上至二个月住院治疗的,不计发当月绩效奖励工资;不住院治疗的但能提供治疗的相关证明和发票的,每天扣20元,否则按事假处理。

病假超过2个月且住院治疗的,当学期绩效奖励工资只计发50%;不住院治疗的,按照20元每天的情况处理。。

病假超过3个月且住院治疗的,当学期不计发绩效奖励工资;不住院治疗的,按照20元每天的情况处理。(得癌症肿瘤患者、精神分裂证患者及其他重大疾病不扣发)。

同时病假超过2个月者,从第3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9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70%10年以上发80%;病假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体检,确属丧失劳动能力的,按退休或退职处理。

4、事假一天扣40元。半天以内的事假必须报年级主任和年级分管校级领导均同意,并自行调课,并在当天返回工作岗位时到年级分管领导处当面销假,可不予以经济处罚,但超过半天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一天事假处理。半天及以上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结果在年度考核、评优、评职中的运用及扣分情况

1、请假结果在年度考核、评优、评职中的运用

(1)         旷工

旷工一节,本学期不评优,不评先。旷工一天,本年度不评优,不评先,不评职。

(2)         病假

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5天,住院超过1个月,本年度不评优、不评先,超过2个月,本年度不评职。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不合格,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病事假期满未返校工作,按旷工处理。

病假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

3)事假

学年累计20日及以上,本年度不评优,不评先;学年累计30日及以上,本年度不评优,不评先,不评职。

4)特岗教师事假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因病在3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服务工作的,凭医院证明,终止服务协议。

5)病假、婚假、产假都是阶段性的假期,按自然天数计算,是以“天”为请假单位而不是以“工作日”为请假单位,所以这些假期应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事假为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形,为工作日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为法定休息时间,不是工作日,所以不应包含在事假中。

2、请假在年度考核、评优评职中的扣分情况

1)旷工:每旷课一节,扣考核分2分,旷工一天扣考核分5分。

3)病假:每天扣0.2分。

4)事假:每天扣0.5分。

5)例会及其他会议

会议迟到一次扣0.1分,事假一次扣0.2分,病假一次扣0.1分,会议旷会一次扣1分。

6)查岗:每周由行政值周和非值周领导配合查岗,采取每周不定时查岗,若发现各类人员没在岗,又没给学校领导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并一次扣2分。教师需要临时调课的必须报年级主任和年级分管领导均同意,教师私自调课没经批准的,调课教师均按照旷工旷课处理,并扣调课教师双方各1分。

四、代课代班教师的待遇

七天以内的短期请假教师,自行联系好其他教师代班代课,交学校备案。若代课教师缺席,视为旷工。代课一节,工资10元。评优评先评职时不另计分。工资来源为除扣请假教师外,下差部分由学校支付。

超过七天的请假,由学校年级组和教导处调课,调课原则上是先安排同学科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记入工作量,不另支付报酬;如果同学科教师工作量已达平均工作量,则按照10元每节给予代课经费,但绩效考核中不另计工作量。

五、本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起执行。 

 

万源市草坝中学校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教育局政工股  草坝中学各科室                      

万源市草坝中学校办公室                2014623日印发

责任编辑:本站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技术支持:学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