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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聘任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4-11-27 点击:689

 

草中〔201310

 

万源市草坝中学关于印发《班主任

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年级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的管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强化班主任管理职责,完善班主任聘用、管理及解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与教师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草坝中学班主任聘任管理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的主要组织者,是班级管理的核心,是学生的人生导师。

第三条 班主任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善于与学生及学生家长、任课教师沟通。

2、作风正派,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3、爱岗敬业,具备较高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教育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4、工作作风严谨务实,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有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完成学校各科室、年级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6、在担任班主任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目标。

7、班级管理深受学生与家长欢迎,年级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推荐者优先聘用。

第四条 班主任聘用程序

1、部门推荐。由年级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推荐。

2、学校聘任。由学校校长负责召开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3、签订合同。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签订一次。

4、考核。班主任工作实行一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第五条 班主任解聘条件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同年级同类别班级中教学成绩连续两次位居倒数第一的。

3、不服从学校和年级组管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经学校领导两次以上诫勉谈话仍无改变的。

4、A类班级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升学目标任务,B类班级未完成学校规定的中职送生任务和升学任务的,取得的中职招生相关费用一律充公。

5、其他严重影响师德师风与政策法规的。

6、学生流失率(包括转出、辍学等)超过10%的。

7、班级学生和家长负面反响特别强烈的。

    凡具有以上各项之一者,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班主任职务。

第六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选聘

1、思想落后、职业道德较差、责任心不强者。

2、受到行政处分尚未撤销者。

3、上年度班主任考核不合格者。

4、凡经学校选聘而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履行职责者。

第七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需照顾者,暂不选聘

1、孕妇及哺乳期者。

2、男年满55周岁者。

3、女年满50周岁者。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照顾者。

第八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1、以人为本,遵规守纪,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熟悉和掌握本班学生的状况。

3、制定工作计划,保存好教育过程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准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培养班干部队伍,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

5、开好家长会,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寻求家长密切配合。

6、要依法施教,循规育人,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加强劳动观培养,增强集体与环保意识。

8、重视学生学法指导,协调科任教师。

9、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类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

10、做好学生成绩综合统计工作与学生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

第九条 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草坝中学。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草坝中学办公室                  20138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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